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记者王琴红报道:余江是毛主席赋诗《七律二首·送瘟神》,盛赞消灭血吸虫病伟大成就的地方,形成了“战天斗地、敢为人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血防精神”,这里还是杰出的爱国者和新闻事业先驱邹韬奋同志故乡,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的“韬奋精神”永驻。作为土生土长的余江人,毛红文传承“血防精神”,攻坚克难;弘扬“韬奋精神”,为民司法;追求“工匠精神”,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近三年来,毛红文查处、查办黑恶案件12件68人,办理刑事案件余件,10余个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先后荣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江西省“十佳”女检察官、鹰潭市劳动模范、全市优秀公诉人等多项荣誉,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毛红文审查案卷
传承“血防精神”:赤心向党打硬仗
“辩护人你不要再说了,检察院指控的都是事实,我全部认罪”。这是毛红文主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江某和等16人涉黑案首要分子江某和庭审时对辩护律师说的话。
侦查初期,由于江某和等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多数打着“村办企业为村民谋利”的幌子,虽然抓获了12名犯罪嫌疑人,但难以认定涉黑犯罪“四大特征”。毛红文带领检察专班采取“蹲点式介入、清单式销账”工作模式,24次介入侦查,提出了余条引导侦查意见,确立了“公司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借公司之名壮大”的侦查方向,查清了“以商养黑,黑商融合”的主要特征。
至审查起诉阶段,江某和涉黑组织违法犯罪事实较侦查初期增加17起,组织成员增加4人,“打财断血”金额从侦查阶段的近3千万元增长到起诉阶段的万余元,同时,移送“保护伞”线索16条,纪检监察部门已查处20人,其中2人(包括一名处级干部)被判刑。毛红文在扫黑除恶战场,始终强化“战天斗地”的检察担当,攻堡垒、打硬仗,以法治利剑,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
弘扬“韬奋精神”:初心为民强作为
余江区刘家站垦殖场老百姓,在刘某发等19人“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刘某国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后拍手称快。“以前是谈‘刘’色变,现在我们感觉到安全多了,生活比以前好多了。”
刘某发等19人作恶成势后,将其子孙刘某国等13人扶上了村组干部岗位,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互相勾结、有分有合,欺压企业百姓、霸占国有资产、把持基层政权,严重影响刘家站垦殖场发展。侦查初期,只对“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毛红文带领检察干警提前介入后,发现刘某国等13人也参与了“老年协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些犯罪活动,遂提出对“刘某发等19人、刘某国等13人两个集团同步立案侦查”的引导取证意见,精准打掉了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32人全部认罪。在扫黑除恶战场,毛红文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坚决扫除危害人民安宁、社会安定的黑恶犯罪。
秉持“工匠精神”:匠心司法求极致
“扫黑除恶一定要依法,检察院的观点是正确的。”余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在一件涉恶案件联席会上说。毛红文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在听取左某祥等9人涉恶案件汇报时,毛红文发现侦查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但综合研判案情,该案只能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并存在“不应当撤案而撤案”情形。
毛红文遂对该案进行详细审查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向区扫黑办专题汇报,推动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成员单位一致采纳了检察院意见,依法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改变为“团伙”。余江区扫黑办以该案为契机,健全完善了扫黑除恶案件联席会议机制,会商解决黑恶案件分歧意见。该案被评为江西省检察机关第五批典型性案例。在扫黑除恶战场,毛红文始终坚守法治轨道、坚持质量优先,努力将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毛红文,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近30年的检察路、近3年的扫黑除恶工作锤炼,一直在坚守着、战斗着,以赤心、初心、匠心书写着践行“血防精神”“韬奋精神”“工匠精神”的检察答卷。